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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安全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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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安全监管系统 智慧云V0.4

从安全生产的目前形势及监管业务特点入手,充分整合可利用的政务信息、资源,整体上考虑政府、企业、公众三大对象因素,进行全面规划,建设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逐步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走向网络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监管模式,有效实现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为建设安全生产大环境保驾护航。

一、建设目标及要求

从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技术,依托高速的网络平台,建立以生产经营单位为终端的各级部门智慧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成为覆盖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体系;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运用网络技术和空间信息技术,建立安全生产智慧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立隐患、危险源和各种基础信息的数据库,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安全生产的精细化和数据化监管。

该平台能够实现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督查督办、安全隐患排查、应急信息、智能办公等工作;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地理信息、应急信息、执法信息、法律法规等监管对象和监管体系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共用共享;建成统一为安全生产企业和公众服务的门户网站,建立网上“一站式”服务窗口,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的网上服务;按照属地管理、逐级分解的原则,以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分类分级为重点,依托技术平台,形成覆盖市、县、街道(镇)、企事业单位多级网络、与各级各部门协同监管的管理模式,实现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工作落实、提升防控水平的目标。

二、建设原则

(一)应用性

平台建设要覆盖和满足目前安监局日常监管监察业务,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包括安全生产许可、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OA等业务,加强日常应用,避免“重建设、轻应用”现象。

(二)兼顾性

注重与现有系统的结合,部分国家、省市已建设有安全生产相关的业务系统,我们在建设综合监管过程中,要兼顾现有平台和现状,做好同已建设平台的功能兼容,做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利用,满足省、市、县、乡镇实际工作需要,避免信息化鸿沟,通过整个平台的信息处理,提供有价值的监管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三)系统性

平台建设要遵循“整体规划、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成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系统,提高行政效能。

(四)前瞻性

平台建设除了满足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需要外,还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办法等,加强系统的前瞻性设计,起到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为,适应未来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的发展。

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

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由八个子系统组成,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数据库子系统、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子系统、行政执法子系统、分类分级子系统、智能辅助系统、挂牌督办子系统、办公OA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

通过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的使用能够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安全机制及科学规范的长效监督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企业隐患排查;监管部门能够实施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以分类分级、行政执法为抓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措施落实,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可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功能框架图

 


网络架构图

(一)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数据库子系统

建立全市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对象数据库和属地监管数据库,做到底数清、责任明,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底数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建立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按类分级、按级监管的模式。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设备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原料/中间产物/废弃物、安全生产持证人员、危险源信息、职业危害因素、应急信息、属地监管体系等信息,生产经营单位信息与本地现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避免企业二次填报。

(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子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执行者,根据不同的监管企业类型,出台不同的管理办法和不同的上报类型(月报、季报等),建立不同的隐患自查标准,明确各类企业安全隐患自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指导企业进行隐患自查,明确需要检查的重点部位和项目,企业能够通过本系统对自身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评估,并按时上报企业事故隐患和自查情况报表。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企业隐患自查“查什么”,政府管隐患“管什么”的难题,推进安全隐患排查的规范化工作。

主要功能如下:

(1)新建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根据检查结果新建隐患;

(2)填写隐患情况:按照隐患类型、隐患描述、参考依据对应检查内容,针对自查结果可以分别选择无此隐患或一般隐患或重大隐患;如果有一般隐患或者重大隐患,则需要分别填写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详细信息和整改信息;

(3)上报:上报自查情况,上报周期分为月报、季报、年报;

(4)历史上报查询:查询历史上报情况;

(5)下载隐患检查表:检查表是自查自报业务的核心,将隐患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又分别包含二级隐患分类标准;

(6)隐患管理:监管管理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情况进行查看、核查、抽查进行管理,查看企业的自查次数、自查总项、发现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未处理数量、整改情况、抽查情况、企业自查表,对不合格的自查上报可以打回让企业重新自查自报;核查方式有网上核查和现场核查,网上核查,主要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报情况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现场核查,主要是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与网上填报情况进行比对,确认其网上填报的真实性,有无遗漏或瞒报等现象;

(7)重大隐患:监管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核实,对确认的重大隐患转入挂牌督办管理;

(8)统计分析:对企业自查一般隐患、重大隐患、隐患数量、隐患类型进行统计分析;通过隐患类型的分析,可以掌握存在隐患突出的行业和领域,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提供依据。

(三)行政执法子系统

具备行政执法数据库、自由裁量标准、现场检查、整改复查、下发文书等基本功能,支持执法安监通,支持PDA和笔记本在线或离线操作,行政执法数据能共享。

行政执法梳理行政执法流程,自动生成执法文书,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规范了执法行为和工作程序,实现执法管理的自动化和规范化。

行政执法主要分为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两部分;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执法检查表,先满足各行业的要求,执法检查按照该检查表进行,实现选填式执法,执法人员检查完毕后,需要把当天执法文书当天下班前(最迟不能晚于第二天下班前)利用设备(高拍仪或扫描仪)上传入库,统一管理。

1、执法准备

(1)法律法规

对执法监察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进行管理。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的管理和查阅功能,辅助智能执法;可按照不同分类,包括违法行为分类,法律规定,实施主体,被处罚主体,自由裁量内容等进行自由裁量权查询。

包括案由管理、法律法规管理、执法表管理、自由裁量管理。

(2)检查方案

提前5天向待查企业下达《现场检查方案》,告知检查内容。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情况制定、变更执法检查计划,系统还提供待检查企业提醒,待复查企业提醒功能,辅助执法人员进行工作计划的制定。

2、执法检查

(1)初查

执法人员按照检查计划和执法检查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如果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且符合简易处罚程序,按照简易处罚程序转入“行政处罚”模块进行处罚。如果违法企业需依法进行整改,则依法出具《责令改正指令书》或《强制措施决定》。

(2)复查

初查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到期后进行复查,并按实际情况制作《复查意见书》。对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执法人员整理归档;对未按期按规范整改生产安全隐患的,立案进行查处。

(3)执法检查表管理

随着安全形势的发展,系统提供对执法检查表的维护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可以动态修改执法检查表项目,页面展示的执法检查表将自动更新。

3、行政处罚

系统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行政处罚法规设计如下功能进行管理。

(1)立案

立案处罚的案件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不按期整改生产安全隐患的、不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违法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案件来源:上级业务机关交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案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他单位移交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执法人员现场给予处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交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上传入库。并按规定在5日内向法规科备案。

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立案包含拟立案、申请审核和立案申请驳回。立案申请审核中包括制作相应文书,修改文书,查看初查信息,及审核、审批功能。

(2)初查

经过批准立案的案件两名或者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进行视情况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勘验检查笔录》,对于需要及时查封、扣押的需要填制《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3)调查取证

进行询问的填写《询问笔录》;进行勘验的填写《勘验笔录》;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填写《鉴定委托书》;调查时需要及时取证的,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需要查封扣押的,填写《强制措施决定书》。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达执行,并制作《文书送达回执》。调查取证在立案后20天内完成。

调查取证模块实现文书制作,添加证据,添加处罚证据功能。完成后可以申请审理。

(4)现场处理

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视现场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制作《文书送达回执》。

(5)审理与告知

调查取证结束2日内执法人员提出处罚告知,填写《文书使用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视情况制作《听证告知书》。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与《听证告知书》,并制作《文书送达回执》。

案件审理列表可以查看案件初查信息,取证调查信息,执法人员的处罚告知建议,案件审理。

(6)复核与听证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内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或者听证要求,执法人员制作《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依法举行听证的执法人员制作《听证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制作《文书送达回执》。听证会中执法人员制作《听证笔录》记录听证结果制作《听证会报告书》。

在《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或者《听证会报告书》完成3日内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报负责人审批。拟做出重大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资格证、岗位证书或者对单位处罚3万以上个人1万以上的处罚决定)的须案件审委会讨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超出决定权限的审核后呈报市政府和市安监局研究决定。

复核和听证案件包含制作文书,添加陈述申辩材料,听证申请,听证申请审核,添加听证材料和处罚决定建议。

(7)处罚决定

执行人员根据案情,在法定时间内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达被处罚人,并制作《文书送达回执》。

(8)执行与结案

经复核决定形成处罚意见的,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的执法人员填写《责令改正指令书》,案件中同时存在应由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制作《案件移送审批表》经负责人审批后,移送有关部门,并制作《案件移送书》。

当事人可申请延期分期付款,执法人员填写《延期(分期)付款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执法人员制作《延期(分期)付款批准书》,送达后制作《文书送达回执》。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执法人员制作《罚款催缴通知书》;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达,并制作《文书送达回执》,对到期不停止可能导致危害的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制作《强制措施决定书》,经分管理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未执行的,由执法中队和法规科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建议,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执法人员填写《结案审批表》经中队审核负责人审批后,制作案卷首页和卷内目录,报综合办核准立卷。

本模块包括制作文书,添加复查情况,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审批和立卷。立卷时填写案卷编号,包含文书等。

3、统计分析

(1)执法检查月报

(2)行政处罚月报

(3)执法检查年报

(4)行政处罚月报

(5)按行政区划统计

(6)按经济类型统计

(7)按企业类别统计

(8)按隶属关系统计

(四)分类分级子系统

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以管理办法为依据,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千分制评定,把企业分为A、B、C、D四级,对企业实现分类监管、重点监管、专项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A级企业抓巩固,B级企业抓提升,C级企业限期整改,D级企业挂牌督办,通过在网上进行选择,系统将自动按照标准计分,并给出等级结果。

为全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为全市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计划提供依据,辅助做出更有效的检查计划。

主要功能如下:

(1)企业自评:企业按照评定标准办法在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上自行打分,申请分类分级。

(2)初审:乡镇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组织初审小组对各自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初审,根据企业自查自评情况现场比对、专家合议,填写初审意见,并按照不同行业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

(3)复审: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政府上报的企业等级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填写复审意见。

(4)定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等级确定情况反馈给乡镇政府、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复审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

(5)备案归档:对生产经营单位核定等级后,市政府安委会进行备案,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等级管理档案库;

(6)转挂牌督办:系统评定为D级的企业,将转入挂牌督办进行治理。

(7)分级管理:根据A级企业抓巩固,B级企业抓提升,C级企业限期整改,D级企业挂牌督办进行管理。

(8)统计分析:按照监管属地统计不同等级的企业在全市的分布情况,按照监管企业类型进行统计分析可以掌握不同等级的企业在不同监管类型中的分布情况,为更好的开展专项整治提供了科学的参考;

(五)智能辅助子系统

为了更好的便于执法人员使用系统,系统将在各个业务中设计大量的智能提示功能。

1、我的任务

(1)待办执法检查

(2)待办行政处罚

(3)驳回案件列表

2、预警提示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包括危化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到期自动预警;

(2)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等到期自动预警;

(3)到期复查自动预警;

(4)到期催缴罚款;

(5)到期申请强制执行自动预警。

(六)挂牌督办子系统

对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以安委会和市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确定责任单位并下发,实现责任单位反馈上报情况,对超期进行提醒和催办。

建立对隐患确定责任单位进行办理情况的跟踪机制。

主要功能如下:

(1)拟办:起草拟进行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包含隐患名称、隐患部位、隐患企业名称、主要危害、整改措施、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整改期限、检查情况。

(2)交办:拟进行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以直接下发或交办给监管责任部门,由监管责任部门负责跟踪监督企业整改情况。

(3)接收:接收上级或安委会交办的挂牌督办事宜。

(4)反馈:监管责任部门下发法律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定期把企业整改情况批次反馈到系统中,主要含督查时间、整改措施、督查意见等信息,市安委会按月对全市挂牌督办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5)催办:交办部门对监管部门进行催促,下发催办单。

(6)办结:企业整改已完成,主办单位进行审查验收整改情况,如果验收通过则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为已办结,主要含组织验收部门、整改概况、专家或中介机构意见、验收部门意见等信息。

(7)审核:主办单位验收后反馈给交办部门,交办部门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如果验收通过,则该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真正办理结束,否则打回到监管部门重新进行整改。

(8)归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已完成,流程归档。

(9)流程详细:在挂牌督办任意流程皆可查询办理情况,查看督办意见、整改反馈情况。

(10)转执法:对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自动转入行政执法流程,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坚决予以关闭。

(11)统计分析

(七)办公OA子系统

实现公文流转的自动化,实现市、镇办电子公文收发和查阅功能,提高办公效率和全市安全生产公文的统一管理。

1、发文管理

进行公文公告下发管理,主要包括选择接收部门、公文上传、查看已发文列表功能。

2、收文管理

对收到的公文进行下载查阅、登记、领导批阅转发、回复功能。

(八)统计分析子系统

系统支持多种条件的组合统计功能,用户可以根据报表数据的需要设定各种统计条件,形成区域、行业对比数据,为用户提供更加强大、更加精准的数据报表,支持多层次页面链接方式查询统计,并支持通过多维度、多层次钻取领导需要的数据,为安全生产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数据支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和深入分析,查询结果既可以显示为原始的文本数据也可以分类统计总和,提供柱状、饼状等各种形式的图形。

1、监管工作统计

(1)企业自查上报情况统计

(2)执法检查统计

(3)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统计

(4)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统计

(5)应急资源统计

(6)无迟报错报企业情况统计

(7)未执法检查单位统计

(8)隐患排查不合格单位统计

(9)行政处罚未结案、已结案统计

(10)单位处罚次数、处罚金额统计

(11)文书使用统计

(12)案件案由、处理情况统计;

2、监管单位统计

(1)安全生产许可统计

(2)安全“三同时”、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备案统计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统计

(4)企业分类分级统计

(5)职业危害因素统计

(6)危化品分类、工艺统计

(7)单位区划统计

四、建设效果

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是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的一个强有力的信息化举措,用科技化的手段进行精细化和数据化的安全生产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的信息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层层监管、实时监控,促进了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促进了科技兴安战略的实施,促进了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保障水平,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化水平。

(一)提高行政效率

通过建设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技术手段;规范我市的行政许可程序,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消除信息孤岛,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利用,实现无纸化办公和移动办公;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立从上到下的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逐步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走向网络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监管模式,有效实现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为建设安全社区保驾护航。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促进企业建立隐患自主排查治理机制,在企业中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达标,将安全生产管理延伸到企业,由企业自行登录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及时上报风险监控及其日常监管和隐患统计分析,便于我们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达到促使企业自觉地排查消除隐患的目的,企业主体责任得以有效落实。

(四)提高监管水平

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为日常监管提供了信息支持,企业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准确完整,为我们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排查治理隐患提供了重要数据参考,真正通过信息化手段把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提高决策水平,完善我局的行政办公效能。

(五)全程控制、动态管理

当今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日益广泛,一个没有融合信息技术的领域很难有发展,安全生产领域概莫能外,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将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监管状态按区域、行业、企业等分类展现,为系统的安全运行、系统间的数据同步和交换提供了技术保障,使市、县、乡镇(街道)、企业在信息上报、事故报告、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实现信息互动,以及时地对安全生产相关数据进行汇集、分析和处置,反映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源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均被纳入监管范围,各级各部门每天的检查情况、企业存在的隐患及隐患整改等情况可以随时掌握,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均可通过平台及时得到落实,督办事项公开透明、监督更宽泛、办结有情况、效果更明了,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监管工作的及时改进和有效落实。